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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探亲访友多次(上海)

塞浦路斯国旗
  • 所属洲:
  • 欧洲
  • 有效期:
  • 使馆批
  • 参考价格:
  • 1200
  • 工作日:
  • 至少15个工作日
  • 停留期:
  • 按申请
  • 入境次数:
  • 多次或两次
  • 是否面试:
  • 委托代交提前预约
领区划分:上海
注意事项
1、塞浦路斯不是申根国,但持有效的两次或多次申根签证持有者或保加利亚、克罗地亚、罗马尼亚国公民,或者持有申根地区、保加利亚、克罗地亚、罗马尼亚颁发的居留证的人群可进入塞浦路斯共和国不需要办理签证,要求是只可短期停留不超过90天,或半年内总计停留不超过90天。土耳其和阿塞拜疆公民不适用于此项规定,仍需按照常规流程申请签证
2、因塞浦路斯的政治原因,持有该国签证或有效的申根签证只能从以下口岸入境:拉纳卡机场、帕佛斯机场、拉纳卡港口、利马索港口、拉兹港口和帕佛斯港口。
3、如在北京以外的签证中心递交申请,必须提前15个工作日。如少于15个工作日,都必须在北京的签证中心递交申请。
4、签证申请递交之后,大使馆可能会打电话给申请人公司或本人进行调查,请申请人做好相关准备并熟悉申请资料。
5、北京的大使馆不排除要求申请人进行面谈,申请人必须配合,否则会影响以后申请签证。
6、所有中文文件须翻译成英文,我们仅提供常规文件翻译服务,如果文件涉及各类合同、协议等专业性文件,则由申请人自行提供翻译,请申请人尽量提供真实清晰的复印件。
7、如有出行计划,请尽早办理。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并拿到护照前,建议不要支付除塞浦路斯酒店以外的其他旅行费用。
塞浦路斯探亲访友多次所需资料 打印所需资料
  • 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护照
    护照有有效期须超过所申请签证的有效期至少三个月,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相片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cm*4cm。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户口本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原件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证明申请人与邀请方之间亲属关系的双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亲属关系公证书经外交部和塞浦路斯大使馆进行双认证),如果适用。
    结婚证明资料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在职证明
    近期(一个月之内)由雇主直接向使馆出具的在职证明(英文,或中文附英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抬头纸并加盖公章、包括负责人签字并有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以及联系人;
    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准假证明;
    访问目的以及停留时间;
    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的证明;
    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单位资质证明
    请提供申请人所在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该公司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外方邀请函
    注明塞浦路斯邀请方亲人/朋友的地址、电话和职业的邀请函(原件或复印件),内容需包括:
    出行目的;
    停留时间;
    访问期间由谁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
    邀请函需在塞浦路斯当地进行公证。
    同时提供塞浦路斯邀请方亲人/朋友的护照/身份证复印件,居留许可复印件以及草皮本的复印件(如果适用)。
    责任担保函
    塞浦路斯邀请方还需填写《责任担保函》,此表格可在下载申请表下载。“责任担保函”同时也需要在塞浦路斯当地进行公证。
    申请人须将公证后的邀请函和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与其他材料一起提交,同时邀请方须将邀请函、担保函以及邀请方的其他相关材料直接发送至使馆(传真、邮件或邮寄)
    申请者在提供了上述的邀请函及责任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之外,使馆还要求其塞浦路斯邀请方将这两份文件的扫描版 发送给使馆(邮件或传真)。
    活期资金证明
    申请人本人银行帐户最近三个月的流水对账单(存款证明以及信用卡对账单不被视为有效的资金证明)
    机票预订单
    机票预订单及/或行程安排 (标明出入境确切日期的往返机票订单)。申请多次入境签证只需提供首次行程的机票预订单即可。在未取得签证之前请勿付款购买机票。
    住宿安排
    由酒店出具的预定确认函或其它住宿证明;如在亲属/朋友处住宿,该亲属/朋友需在邀请函中注明。
    邀请方其它资料
    由邀请方在塞浦路斯任意银行开具的有效期为10年、金额为854欧元的银行资金担保。此资金担保需由塞浦路斯内政部移民局盖章生效。
  • 个人资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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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照有有效期须超过所申请签证的有效期至少三个月,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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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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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本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原件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证明申请人与邀请方之间亲属关系的双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亲属关系公证书经外交部和塞浦路斯大使馆进行双认证),如果适用。
    结婚证明资料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无业人群证明资料
    1、已婚者: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收入证明原件(中英文),以及经由中国外交部和塞浦路斯使馆进行双认证的结婚证公证书。
    2、单身/离异/丧偶者:任何固定收入证明。
    外方邀请函
    注明塞浦路斯邀请方亲人/朋友的地址、电话和职业的邀请函(原件或复印件),内容需包括:
    出行目的;
    停留时间;
    访问期间由谁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
    邀请函需在塞浦路斯当地进行公证。
    同时提供塞浦路斯邀请方亲人/朋友的护照/身份证复印件,居留许可复印件以及草皮本的复印件(如果适用)。
    责任担保函
    塞浦路斯邀请方还需填写《责任担保函》,此表格可在下载申请表下载。“责任担保函”同时也需要在塞浦路斯当地进行公证。
    申请人须将公证后的邀请函和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与其他材料一起提交,同时邀请方须将邀请函、担保函以及邀请方的其他相关材料直接发送至使馆(传真、邮件或邮寄)
    申请者在提供了上述的邀请函及责任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之外,使馆还要求其塞浦路斯邀请方将这两份文件的扫描版 发送给使馆(邮件或传真)。
    邀请方其它资料
    由邀请方在塞浦路斯任意银行开具的有效期为10年、金额为854欧元的银行资金担保。此资金担保需由塞浦路斯内政部移民局盖章生效。
    活期资金证明
    申请人本人(或出资人)银行帐户最近三个月的流水对账单(存款证明以及信用卡对账单不被视为有效的资金证明)
    机票预订单
    机票预订单及/或行程安排 (标明出入境确切日期的往返机票订单)。申请多次入境签证只需提供首次行程的机票预订单即可。在未取得签证之前请勿付款购买机票。
    住宿安排
    由酒店出具的预定确认函或其它住宿证明;如在亲属/朋友处住宿,该亲属/朋友需在邀请函中注明。
  • 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护照
    护照有有效期须超过所申请签证的有效期至少三个月,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相片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cm*4cm。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户口本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原件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证明申请人与邀请方之间亲属关系的双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亲属关系公证书经外交部和塞浦路斯大使馆进行双认证),如果适用。
    结婚证明资料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退休证
    请提供退休证原件
    外方邀请函
    注明塞浦路斯邀请方亲人/朋友的地址、电话和职业的邀请函(原件或复印件),内容需包括:
    出行目的;
    停留时间;
    访问期间由谁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
    邀请函需在塞浦路斯当地进行公证。
    同时提供塞浦路斯邀请方亲人/朋友的护照/身份证复印件,居留许可复印件以及草皮本的复印件(如果适用)。
    责任担保函
    塞浦路斯邀请方还需填写《责任担保函》,此表格可在下载申请表下载。“责任担保函”同时也需要在塞浦路斯当地进行公证。
    申请人须将公证后的邀请函和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与其他材料一起提交,同时邀请方须将邀请函、担保函以及邀请方的其他相关材料直接发送至使馆(传真、邮件或邮寄)
    申请者在提供了上述的邀请函及责任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之外,使馆还要求其塞浦路斯邀请方将这两份文件的扫描版 发送给使馆(邮件或传真)。
    邀请方其它资料
    由邀请方在塞浦路斯任意银行开具的有效期为10年、金额为854欧元的银行资金担保。此资金担保需由塞浦路斯内政部移民局盖章生效。
    退休人员资金证明
    1、本人名下的退休金银行对账单原件,需有最近3个月以上记录,余额建议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退休金对账单或退休金账单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机票预订单
    机票预订单及/或行程安排 (标明出入境确切日期的往返机票订单)。申请多次入境签证只需提供首次行程的机票预订单即可。在未取得签证之前请勿付款购买机票。
    住宿安排
    由酒店出具的预定确认函或其它住宿证明;如在亲属/朋友处住宿,该亲属/朋友需在邀请函中注明。
  • 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护照
    护照有有效期须超过所申请签证的有效期至少三个月,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相片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cm*4cm。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户口本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原件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证明申请人与邀请方之间亲属关系的双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亲属关系公证书经外交部和塞浦路斯大使馆进行双认证),如果适用。
    学校证明
    请提供所在学校直接向使馆出具的在读证明(英文,或中文附英文翻译),需包括学校的地址和电话,申请人的出勤率、学制等信息,学校是否准假以及准假人的姓名和职位等内容。
    学生证
    请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未成年人公证资料
    1.经过中国外交部和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或监护人关系公证原件 (双认证,内含翻译)
    2.如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不同行,需提供经过中国外交部和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亲属公证原件(双认证,内含翻译)。并包括以下内容:
    A.需明确说明同意出行的国家、出行目的以及出行时间。
    B.需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字,许可需明确未成年人在塞浦路斯逗留期间负责人的身份
    医学出生证明
    请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原件
    外方邀请函
    注明塞浦路斯邀请方亲人/朋友的地址、电话和职业的邀请函(原件或复印件),内容需包括:
    出行目的;
    停留时间;
    访问期间由谁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
    邀请函需在塞浦路斯当地进行公证。
    同时提供塞浦路斯邀请方亲人/朋友的护照/身份证复印件,居留许可复印件以及草皮本的复印件(如果适用)。
    责任担保函
    塞浦路斯邀请方还需填写《责任担保函》,此表格可在下载申请表下载。“责任担保函”同时也需要在塞浦路斯当地进行公证。
    申请人须将公证后的邀请函和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与其他材料一起提交,同时邀请方须将邀请函、担保函以及邀请方的其他相关材料直接发送至使馆(传真、邮件或邮寄)
    申请者在提供了上述的邀请函及责任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之外,使馆还要求其塞浦路斯邀请方将这两份文件的扫描版 发送给使馆(邮件或传真)。
    邀请方其它资料
    由邀请方在塞浦路斯任意银行开具的有效期为10年、金额为854欧元的银行资金担保。此资金担保需由塞浦路斯内政部移民局盖章生效。
    学生资金证明
    请提供父母名下活期资金证明:
    1、父母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工资卡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机票预订单
    机票预订单及/或行程安排 (标明出入境确切日期的往返机票订单)。申请多次入境签证只需提供首次行程的机票预订单即可。在未取得签证之前请勿付款购买机票。
    住宿安排
    由酒店出具的预定确认函或其它住宿证明;如在亲属/朋友处住宿,该亲属/朋友需在邀请函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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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其他探亲访友签证

塞浦路斯国旗
  • 签证类型:
  • 塞浦路斯探亲访友单次(上海)
  • 有效期:
  • 使馆批
  • 参考价格:
  • 899
  • 工作日:
  • 至少15个工作日
  • 停留期:
  • 按申请
塞浦路斯国旗
  • 签证类型:
  • 塞浦路斯探亲访友单次(广州)
  • 有效期:
  • 使馆批
  • 参考价格:
  • 899
塞浦路斯国旗
  • 签证类型:
  • 塞浦路斯探亲访友多次(广州)
  • 有效期:
  • 使馆批
  • 参考价格:
  • 1199

塞浦路斯商务签证

塞浦路斯国旗
  • 签证类型:
  • 塞浦路斯商务单次(广州)
  • 有效期:
  • 使馆批
  • 参考价格:
  • 899
塞浦路斯国旗
  • 签证类型:
  • 塞浦路斯商务单次(上海)
  • 有效期:
  • 使馆批
  • 参考价格:
  • 899
  • 工作日:
  • 至少15个工作日
  • 停留期:
  • 按申请
塞浦路斯国旗
  • 签证类型:
  • 塞浦路斯商务多次(上海)
  • 有效期:
  • 使馆批
  • 参考价格:
  • 1199
  • 工作日:
  • 至少15个工作日
  • 停留期:
  • 按申请
塞浦路斯国旗
  • 签证类型:
  • 塞浦路斯商务多次(广州)
  • 有效期:
  • 使馆批
  • 参考价格:
  • 1199

塞浦路斯旅游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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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证类型:
  • 塞浦路斯旅游单次(广州)
  • 有效期:
  • 使馆批
  • 参考价格:
  • 899
塞浦路斯国旗
  • 签证类型:
  • 塞浦路斯旅游单次(上海)
  • 有效期:
  • 使馆批
  • 参考价格:
  • 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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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停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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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证类型:
  • 塞浦路斯旅游多次(上海)
  • 有效期:
  • 使馆批
  • 参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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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日:
  • 至少15个工作日
  • 停留期:
  • 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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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证类型:
  • 塞浦路斯旅游多次(广州)
  • 有效期:
  • 使馆批
  • 参考价格:
  • 1199

塞浦路斯探亲访友多次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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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驻中国大使馆信息: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河路塔园外交公寓2-13-2
电话:010 - 6532 5057
传真:010 - 6532 4244
开放签证的办公时间:
10:00-11:30am; 3:00-5:00pm
每星期的一、三、五接受签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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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0357-22353530
政治处:00357-2235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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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处:00357-2235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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