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外商旅,您身边的签证代办专家!24小时咨询热线:13923807886
客服咨询
李主管

直线电话:0755-89330986 工作手机:13923807886

李兰

直线电话:0755-89330986 工作手机:13823686316

杜苏萍

直线电话:0755-89330986 工作手机:13823310665

卓美旋

直线电话:0755-89330986 工作手机:13923891966

付双桃

直线电话:0755-89330986 工作手机:13823685336

彭月梦

直线电话:0755-89330986 工作手机:13923816546

董晓艳

直线电话:0755-89330986 工作手机:13928485561

最新签证在线申请
安心签证100%
  • 隐私保密100% 签证在线品牌保证您的资料隐私
  • 专业服务100% 专业团队保障您的出签率
  • 覆盖率100% 覆盖所有国家的各领区签证

韩国旅游签证(广州)

韩国国旗
  • 所属洲:
  • 亚洲
  • 有效期:
  • 3个月
  • 参考价格:
  • 650
  • 工作日:
  • 4-5
  • 停留期:
  • 90天
  • 入境次数:
  • 单次
  • 是否面试:
  • 委托代交
领区划分:广州
注意事项

1、办理韩国便捷旅游签证的申请人请参考网站便捷类别的要求办理。
2、申请人办理韩国便捷类别的免收担保和押金。但我司有权对虚假资料或怀疑滞留不归的申请人建议改做C39类别、收取3/人押金或退回。
3、韩国旅游需收保证金3万元起(视客人资料情况而定是否要加收,合法期限内回国并销签后退回)
4、销签需要(扫描件销签即可):护照首页、护照使用的签证页(有韩国合法出入境章)、中国出入境章(若回程使用自助通关,则提供相对应的登机牌进行销签)。
5、暂不受理在福建生活居住的申请人。由于福建工作或者出生地为敏感地区,所以是否受理要根据申请人本人资料而定。
6、韩国领馆有权对申请资料进行行政调查,出签时间会延后,请出了签证之后再安排机票酒店等相关事宜。
7、
韩国广州领区通知:由于深圳居住证已经全面更换新版本,旧版本是统一有效期到2016年5月31日;现领馆要求从2016年6月1日开始申请人必须提供新版本居住证(具体是否续办成功,以深圳居住证服务平台查询为准),才能申请签证。
8、申请人可以提供本人名下最近四个月的社保明细原件(最基本需要包括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需显示有授权码)代替居住证,两周内打印有效(同样需要写上派发机构名称及其联系电话) 
9、
韩国领馆通知:

我馆于2018.4.23(周一)起把申请表中的第九项‘学历’规定为所有签证的必填项目。且一般观光(C-3-9)签证的申请,在填写第九项‘学历’时,若最终学历为学士以上硕/博士(包括学士在内)的申请者需附加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直接在第九项学历栏旁边填写能够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验证码。
注意事项:
* 2001年以前毕业的需在申请表第9项学历栏左侧注明:2001年以前毕业,档案室电话020*********。(C39)
* 韩国和中国大陆以外(港澳台)区域的毕业者需要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给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C39)


韩国旅游签证所需资料 打印所需资料
  • 个人资料表
    1.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或者费用产生不予退回,申请被退回等情况。(请下载模板填写,注意:不能双面打印、不能更改格式)注意:申请表中的:1,2,3项,6,7,8项,12项为必填项目,由于申请人提供资料可供填写的信息非常有限,所以必填项目最好是申请人本人进行填写。必须注意:表格不能有漏填或者信息填写错误或不真实的情况,
    2.如有领馆将会取消申请,签证费及我司服务费不作退款。
    3.如申请人本人被领馆电话调查询问表格是否本人填写,都必须回答是本人填写。(此问题回答直接影响签证结果,如果申请人为未成年人可以回答是父母代为填写)
    护照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曾经有良好出入境记录请提供旧护照原件。
    相片
    1.2张必须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两寸(3.5cm×4.5cm)相片,免冠且勿戴眼镜等其他饰品,盲人或医疗目的等除外。 头发不能遮挡双眼,不能因为容貌变化,照片变色或者褪色等原因,与目前容貌发生明显差异。
    身份证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身份证四条边框必须要显示清楚,否则领馆会以资料不清楚而给予签证取消申请,费用不退。
    户口本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居住证明资料
    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居住证(不接受《居住证领取凭证》回执 及派出所证明)。 
    2.提交居住证(暂住证)时,需提供该证的派发机关及其联系电话(由2014年6月1日开始实行) 
    3.申请方所提交的居住证(暂住证)需以申请日为基准,迁入本领馆管辖地区3个月以上,方可申请。(2014年6月1日开始实行)(注意:新旧居住证之前的间隔不能超过6个月)
    4.由于领馆严查居住证的真伪所以需要用实物参照居住证拍摄,不接受复印件!)如果领馆查出居住证信息为伪造的会追究刑事责任。(若广东居住证因擦写过多导致样子或信息模糊建议提供原件。)
    5.申请人可以提供本人名下最近四个月的社保明细原件(最基本需要包括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代替居住证,两周内打印有效(同样需要写上派发机构名称及其联系电话)
    6.深圳居住证已经全面更换新版本,有效期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查询的证件状态为准。
    结婚证明资料
    1.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在职证明
    1.请用工作单位正式信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请参考模板)
    单位资质证明
    1.在公司上班的申请人请提供最新年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在2013之后改为网上年审所以可以提供正本加盖公章)。
    2.在非营利或事业单位上班的申请人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个人名片
    1.个人名片2张。(如有名片,建议提供)
    财产证明
    1、近六个月以上记录的余额1万以上的银行流水账单原件。 必须写明派发机关及其联系方式。
    2、近六个月以上记录的余额1万以上的存折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不必提供驾驶证)。
    4、房产证明(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4点是辅助资产,请尽量提供,有利于签证。)
  • 个人资料表
    1.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或者费用产生不予退回,申请被退回等情况。(请下载模板填写,注意:不能双面打印、不能更改格式)注意:申请表中的:1,2,3项,6,7,8项,12项为必填项目,由于申请人提供资料可供填写的信息非常有限,所以必填项目最好是申请人本人进行填写。必须注意:表格不能有漏填或者信息填写错误或不真实的情况,
    2.如有领馆将会取消申请,签证费及我司服务费不作退款。
    3.如申请人本人被领馆电话调查询问表格是否本人填写,都必须回答是本人填写。(此问题回答直接影响签证结果,如果申请人为未成年人可以回答是父母代为填写)
    护照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曾经有良好出入境记录请提供旧护照原件。
    相片
    1.2张必须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两寸(3.5cm×4.5cm)相片,免冠且勿戴眼镜等其他饰品,盲人或医疗目的等除外。 头发不能遮挡双眼,不能因为容貌变化,照片变色或者褪色等原因,与目前容貌发生明显差异。
    身份证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身份证四条边框必须要显示清楚,否则领馆会以资料不清楚而给予签证取消申请,费用不退。
    户口本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居委会证明或者街道办证明原件
    1.居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待业证明或者家庭主妇证明。
    居住证明资料
    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居住证(不接受《居住证领取凭证》回执 及派出所证明)。
    2.提交居住证(暂住证)时,需提供该证的派发机关及其联系电话(由2014年6月1日开始实行)
    3.申请方所提交的居住证(暂住证)需以申请日为基准,迁入本领馆管辖地区3个月以上,方可申请。(2014年6月1日开始实行)(注意:新旧居住证之前的间隔不能超过6个月)
    4.由于领馆严查居住证的真伪所以需要用实物参照居住证拍摄,不接受复印件!)如果领馆查出居住证信息为伪造的会追究刑事责任。(若广东居住证因擦写过多导致样子或信息模糊建议提供原件。)
    5.申请人可以提供本人名下最近四个月的社保明细原件(最基本需要包括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代替居住证,两周内打印有效(同样需要写上派发机构名称及其联系电话)
    6.深圳居住证已经全面更换新版本,有效期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查询的证件状态为准。
    结婚证明资料
    1.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财产证明
    1、近六个月以上记录的余额1万以上的银行流水账单原件。 必须写明派发机关及其联系方式。
    2、近六个月以上记录的余额1万以上的存折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不必提供驾驶证)。
    4、房产证明(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4点是辅助资产,请尽量提供,有利于签证。)
  • 个人资料表
    1.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或者费用产生不予退回,申请被退回等情况。(请下载模板填写,注意:不能双面打印、不能更改格式)注意:申请表中的:1,2,3项,6,7,8项,12项为必填项目,由于申请人提供资料可供填写的信息非常有限,所以必填项目最好是申请人本人进行填写。必须注意:表格不能有漏填或者信息填写错误或不真实的情况,
    2.如有领馆将会取消申请,签证费及我司服务费不作退款。
    3.如申请人本人被领馆电话调查询问表格是否本人填写,都必须回答是本人填写。(此问题回答直接影响签证结果,如果申请人为未成年人可以回答是父母代为填写)
    护照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曾经有良好出入境记录请提供旧护照原件。
    身份证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身份证四条边框必须要显示清楚,否则领馆会以资料不清楚而给予签证取消申请,费用不退。
    户口本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居住证明资料
    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居住证(不接受《居住证领取凭证》回执 及派出所证明)。
    2.提交居住证(暂住证)时,需提供该证的派发机关及其联系电话(由2014年6月1日开始实行)
    3.申请方所提交的居住证(暂住证)需以申请日为基准,迁入本领馆管辖地区3个月以上,方可申请。(2014年6月1日开始实行)(注意:新旧居住证之前的间隔不能超过6个月)
    4.由于领馆严查居住证的真伪所以需要用实物参照居住证拍摄,不接受复印件!)如果领馆查出居住证信息为伪造的会追究刑事责任。(若广东居住证因擦写过多导致样子或信息模糊建议提供原件。)
    5.申请人可以提供本人名下最近四个月的社保明细原件(最基本需要包括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代替居住证,两周内打印有效(同样需要写上派发机构名称及其联系电话)
    6.深圳居住证已经全面更换新版本,有效期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查询的证件状态为准。
    结婚证明资料
    1.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退休证
    1、如已退休,请提供退休证。
    退休证明
    1、没有退休证,请提供原工作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内退证明,需用公司正式信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财产证明
    1、近六个月以上记录的余额1万以上的银行流水账单原件。 必须写明派发机关及其联系方式。
    2、近六个月以上记录的余额1万以上的存折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不必提供驾驶证)。
    4、房产证明(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4点是辅助资产,请尽量提供,有利于签证。)
    相片
    1.2张必须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两寸(3.5cm×4.5cm)相片,免冠且勿戴眼镜等其他饰品,盲人或医疗目的等除外。 头发不能遮挡双眼,不能因为容貌变化,照片变色或者褪色等原因,与目前容貌发生明显差异。
  • 个人资料表
    1.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或者费用产生不予退回,申请被退回等情况。(请下载模板填写,注意:不能双面打印、不能更改格式)注意:申请表中的:1,2,3项,6,7,8项,12项为必填项目,由于申请人提供资料可供填写的信息非常有限,所以必填项目最好是申请人本人进行填写。必须注意:表格不能有漏填或者信息填写错误或不真实的情况,
    2.如有领馆将会取消申请,签证费及我司服务费不作退款。
    3.如申请人本人被领馆电话调查询问表格是否本人填写,都必须回答是本人填写。(此问题回答直接影响签证结果,如果申请人为未成年人可以回答是父母代为填写)
    护照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曾经有良好出入境记录请提供旧护照原件。
    相片
    1.2张必须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两寸(3.5cm×4.5cm)相片,免冠且勿戴眼镜等其他饰品,盲人或医疗目的等除外。 头发不能遮挡双眼,不能因为容貌变化,照片变色或者褪色等原因,与目前容貌发生明显差异。
    身份证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身份证四条边框必须要显示清楚,否则领馆会以资料不清楚而给予签证取消申请,费用不退。
    户口本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学校证明
    1、在读学生,请提供学校证明,需用学校正式信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就读年级/专业和允许其请假出国,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开具该证明的负责人的职务、姓名并由其签字;(请参考模板) 2、如果近期毕业,请提供毕业证书或者学校相关证明原件。
    学生证
    1.请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医学出生证明
    1.未成年人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
    未成年父母资料
    1.请提供父母护照首页和签证页
    未成年人财产证明
    请提供父母名下财产证明:
    1、近六个月以上记录的余额1万以上的银行流水账单原件。 必须写明派发机关及其联系方式。
    2、近六个月以上记录的余额1万以上的存折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不必提供驾驶证)。
    4、房产证明(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4点是辅助资产,请尽量提供,有利于签证。)
    居住证明资料
    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居住证(不接受《居住证领取凭证》回执 及派出所证明)。
    2.提交居住证(暂住证)时,需提供该证的派发机关及其联系电话(由2014年6月1日开始实行)
    3.申请方所提交的居住证(暂住证)需以申请日为基准,迁入本领馆管辖地区3个月以上,方可申请。(2014年6月1日开始实行)(注意:新旧居住证之前的间隔不能超过6个月)
    4.由于领馆严查居住证的真伪所以需要用实物参照居住证拍摄,不接受复印件!)如果领馆查出居住证信息为伪造的会追究刑事责任。(若广东居住证因擦写过多导致样子或信息模糊建议提供原件。)
    5.申请人可以提供本人名下最近四个月的社保明细原件(最基本需要包括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代替居住证,两周内打印有效(同样需要写上派发机构名称及其联系电话)
    6.深圳居住证已经全面更换新版本,有效期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查询的证件状态为准。
  • 个人资料表
    1.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或者费用产生不予退回,申请被退回等情况。(请下载模板填写,注意:不能双面打印、不能更改格式)注意:申请表中的:1,2,3项,6,7,8项,12项为必填项目,由于申请人提供资料可供填写的信息非常有限,所以必填项目最好是申请人本人进行填写。必须注意:表格不能有漏填或者信息填写错误或不真实的情况,
    2.如有领馆将会取消申请,签证费及我司服务费不作退款。
    3.如申请人本人被领馆电话调查询问表格是否本人填写,都必须回答是本人填写。(此问题回答直接影响签证结果,如果申请人为未成年人可以回答是父母代为填写)
    护照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曾经有良好出入境记录请提供旧护照原件。
    相片
    1.2张必须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两寸(3.5cm×4.5cm)相片,免冠且勿戴眼镜等其他饰品,盲人或医疗目的等除外。 头发不能遮挡双眼,不能因为容貌变化,照片变色或者褪色等原因,与目前容貌发生明显差异。
    身份证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身份证四条边框必须要显示清楚,否则领馆会以资料不清楚而给予签证取消申请,费用不退。
    户口本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医学出生证明
    1.未成年人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
    未成年父母资料
    1.请提供父母的护照首页和签证页
    未成年人财产证明
    请提供父母名下财产证明:
    1、近六个月以上记录的余额1万以上的银行流水账单原件。 必须写明派发机关及其联系方式。
    2、近六个月以上记录的余额1万以上的存折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不必提供驾驶证)。
    4、房产证明(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4点是辅助资产,请尽量提供,有利于签证。)
    居住证明资料
    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居住证(不接受《居住证领取凭证》回执 及派出所证明)。
    2.提交居住证(暂住证)时,需提供该证的派发机关及其联系电话(由2014年6月1日开始实行)
    3.申请方所提交的居住证(暂住证)需以申请日为基准,迁入本领馆管辖地区3个月以上,方可申请。(2014年6月1日开始实行)(注意:新旧居住证之前的间隔不能超过6个月)
    4.由于领馆严查居住证的真伪所以需要用实物参照居住证拍摄,不接受复印件!)如果领馆查出居住证信息为伪造的会追究刑事责任。(若广东居住证因擦写过多导致样子或信息模糊建议提供原件。)
    5.申请人可以提供本人名下最近四个月的社保明细原件(最基本需要包括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代替居住证,两周内打印有效(同样需要写上派发机构名称及其联系电话)
    6.深圳居住证已经全面更换新版本,有效期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查询的证件状态为准。
温馨提示:任何疑难问题解答请致电:400-668-8552

韩国旅游签证

韩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韩国旅游签证(上海)
  • 有效期:
  • 3个月
  • 参考价格:
  • 429
韩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韩国旅游签证(北京)
  • 有效期:
  • 90天
  • 参考价格:
  • 599
韩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韩国旅游签证(成都)
  • 有效期:
  • 3个月
  • 参考价格:
  • 599
韩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韩国旅游加急(上海)
  • 有效期:
  • 3个月
  • 参考价格:
  • 599
韩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韩国旅游便捷签证(上海)
  • 有效期:
  • 3个月
  • 参考价格:
  • 749
韩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韩国旅游两次入境(上海)
  • 有效期:
  • 6个月
  • 参考价格:
  • 749
韩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韩国旅游C39免担保(广州)
  • 有效期:
  • 3个月
  • 参考价格:
  • 749
韩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韩国旅游便捷签证(广州)
  • 有效期:
  • 3个月
  • 参考价格:
  • 799
韩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韩国旅游五年多次(上海)
  • 有效期:
  • 5年
  • 参考价格:
  • 849
韩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韩国旅游加急(广州)
  • 有效期:
  • 3个月
  • 参考价格:
  • 949
韩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韩国旅游便捷(加急)(广州)
  • 有效期:
  • 3个月
  • 参考价格:
  • 1099
韩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韩国旅游五年多次(广州)
  • 有效期:
  • 5年
  • 参考价格:
  • 1199
韩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韩国旅游十年多次(上海)
  • 有效期:
  • 10年
  • 参考价格:
  • 1199
韩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韩国旅游五年多次(成都)
  • 有效期:
  • 5年
  • 参考价格:
  • 1299
韩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韩国旅游五年多次(加急)(上海)
  • 有效期:
  • 5年
  • 参考价格:
  • 1299
韩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韩国旅游十年多次(广州)
  • 有效期:
  • 10年
  • 参考价格:
  • 1399
韩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韩国旅游十年多次(加急)(上海)
  • 有效期:
  • 10年
  • 参考价格:
  • 1599
韩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韩国旅游五年多次(加急)(广州)
  • 有效期:
  • 5年
  • 参考价格:
  • 1599

韩国商务签证

韩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韩国商务签证(广州)
  • 有效期:
  • 3个月
  • 参考价格:
  • 849
韩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韩国商务单次(加急)(广州)
  • 有效期:
  • 3个月
  • 参考价格:
  • 1149
韩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韩国商务五年多次(广州)
  • 有效期:
  • 5年
  • 参考价格:
  • 1299
韩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韩国商务五年多次(加急)(广州)
  • 有效期:
  • 5年
  • 参考价格:
  • 1699

韩国其他签证

韩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韩国加急处理(成都)
  • 有效期:
  • 3个月
  • 参考价格:
  • 799
韩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韩国C39免担保(加急)(广州)
  • 有效期:
  • 3个月
  • 参考价格:
  • 1049

韩国机票参考价格(往返、含税+燃油附加费)

  • 往返城市:
  • 香港-首尔(直飞)
  • 航空公司:
  • 济州航空
  • 参考价格:
  • 1700
  • 往返城市:
  • 深圳-首尔(直飞)
  • 航空公司:
  • 韩亚航空
  • 参考价格:
  • 2400
因不同日期、出发时间段的机票价格浮动较大,以上报价仅供参考,具体以客服实查为准!实价查询

韩国旅游签证办理须知

1.本站签证报价及所列资料仅供参考,如遇领馆临时调整恕无法及时更新,下单前请先联系客服核对具体签证所需资料与实时价格!
2.本公司为客户所提供的所有签证服务类别,均属于协助办理性质。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并且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 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3. 资料的真实性是使领馆审核的最关键的因素之一,请申请人确保提供真实的申请资料; 如因您提供的任何用于签证的材料、信息等不准确或互斥造成的签证问题,我司不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我社工作人员的为失误造成的签证问题,我社承担签证费、服务费、快递费及相关签证实际交易金额的一倍赔偿,不承担除此之外的其他责任。
4.本公司在收取申请人资料后,经二次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保留作出不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决定的权利;
5." 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不包括您寄件到我公司和我司核查签证资料及递交领馆过程所需要的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 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站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请您待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酒店确认付款,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签证以外其它费用。
6.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供参考而非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7.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
8.丢件赔付:如是本公司工作人员原因遗失,我司承担最高1000元/本的赔偿,不再承担其他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9.收到护照及签证后,请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名字、证件号码等其它信息,以防领馆工作人员意外录入错误影响您的出行!如有误请及时我司工作人员处理!
关于快递特别说明:
为保证证件及资料的安全,我司建议您上门交、取您的护照及签证办理的相关资料!如您同意选择通过快递方式递交、取回您的护照及其它返回的原件资料,则表示您授权我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快递服务,第三方公司(快递公司的)所有服务条款、权利与义务您均已了解和认可。对于快递有可能带来的丢失、破损、或其他问题,由第三方公司(快递承运方)对您进行负责,我公司不予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任何赔偿。

韩国旅游签证办理方式

上门办理: 申请人可以亲自前往我公司递交韩国旅游签证资料,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黄阁路天安数码城1期A1204-1;
邮递办理: 申请人也可以通过邮递的方式,将资料快递至我单位,邮递办理韩国旅游签证; 查看邮寄资料须知。
邮递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黄阁路天安数码城1期A1204-1 收件人:请填写与你联系的经办人。

韩国旅游签证办理流程

1、在海外差旅网签证中心网站查看日本旅游签证最新信息,通过在线客服或者致电400-668-8552咨询了解日本签证的最新动态,如近期签证资料是否有变动、近期亚洲大使馆受理时间等
2、准备签证资料
根据我方提供的清单,准备齐全日本签证资料,扫描或者拍照通过邮箱、QQ、微信等方式提交我方客服预审,纠错。
3、递交签证资料/交纳签证费用
你可以通过快递邮递或者上门将资料直接递送至我公司与您一对一服务的客服。缴纳相关签证费用。
4、使馆受理签证申请
当收到您的日本签证申请资料和费用后,当日整理和审核签证材料,尽快安排外勤人员递交签证申请
5、全程跟踪、查阅最新签证结果,并及时通知客户办理进度。
6、获取签证结果,返还您的护照

韩国使馆信息(以下信息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遇领馆地址、电话信息变更,恕无法实时更新)

韩国驻中国大使馆

一、韩国驻中国大使馆

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区东方东路20号,邮编:100600。
电话:010-85310700;
值班电话:010-85310704,13601030178
传真:010-85310726
电子邮箱:webmaster@koreanembassy.cn

二、韩国驻中国大使馆领事处

地址:中国北京市东直门外大街亮马桥南路14号塔园外交办公大楼
电话:010-65326774 / 65326775
传真:010-65326778 / 65326723
电子邮箱:consul@koreanembassy.cn
韩国驻北京领事处领事区域: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青海省(即以上省市自治区户口的中国公民,如需办理签证,需前往韩国驻北京领事处办理)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闭馆时间:上午11:00,下午17:00)
对外开放时间:
签证申请:上午9:00~11:00;签证领取:下午14:00~17:00
一般领事确认申请:上午9:00~11:00;一般领事确认领取:下午14:00~17:00
*以上对外开放时间外,不允许进入领事馆内部。(除事件、事故等业务外)
注:对外开放时间为夏季开放时间

出入领事馆注意事项:

1.如要进入领事馆,须出示有效证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护照等),经保安确认后,方可进入。这是为确保领事馆安全的必要措施,请予以积极配合。
2.申请签证时,请在保安前台领取顺序号,在座位上等候。窗口叫到号码后,方可到窗口申请。(过号作废,须重新领取顺序号。)
3.为了签证发给及其他业务进入本领事馆内部(面谈室、卫生间等)时,请按照保安及使馆职员的安排出入。若不按照保安及使馆职员安排擅自出入的,领事馆会采取警告及驱逐出领事馆等措施。
4、出行旅游有风险,选择一份旅游保障,让您轻松的出行。

韩国驻中国总领事馆

一、韩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地址:广东省天河区体育东路羊城国际商贸中心西塔18楼
电话:020-38870555
传真:020-38870923
电子邮件:guangzhou@mofat.go.kr
领事区域: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
工作时间:
签证申请:9:00~11:30;
签证发给:14:00~17:00;
中、韩两国公休假日领事馆休息。

二、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山东省崂山区青岛市香港东路101号
总领事馆联系方式:
代表电话:0532-88976001;
代表传真:0532-88976005;
总领事馆领事部电话:
签证咨询:0532-83997738,83997740;
护照咨询:0532-83997723,83997739;
签证科传真:0532-88996021
护照科传真:0532-88996063
事件、事故:0532-88997770
投诉电话:0532-83997737
值班电话(夜间):13608989617
电子邮箱:qdconsul@mofat.go.kr
工作时间:9:00~18:00;

签证办事大厅开放时间:

上午:9:30~11:30(个人申请);下午13:30~15:00(代办机构及旅行社申请);午休时间:12:00~13:30。
签证领取时间为:预定发给日当日下午15:00以后,预定发给日后为工作时间内领取。
中、韩两国公休假日领事馆休息。
进入签证大厅时,需要向武警及领事馆保安出示身份证(护照),经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
前往公交路线:
可乘坐102、104、110、301、501、304、321路公共汽车前往
领事馆签证业务不实行领事面谈制度。
领事馆领事区域:山东省

三、韩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上海市万山路60号
总领事馆联系方式:
电话:021-62955000,62952639;
传真:021-62955191,62952629;
电子邮箱:shanghai@mofat.go.kr
领事领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总领事馆官方网站:http://shanghai.mofat.go.kr
领事馆工作时间:9:00~17:30(午休时间:12:00~13:30)

四、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13维路37号
电话:024-23853388
传真:024-23855170(综合业务),23856549(签证业务),23857401(事件事故业务)
签证科(人工服务):024-23853388- 1#
护照科(人工服务):024-23853388- 2#
紧急事件事故举报手机号:13804006338(平时:12:00~13:30,18:00~第二天9:00,休息日全天24小时开通)
注意:不可用紧急事件事故举报电话咨询签证问题。
电子邮件:shenyang@mofat.go.kr
签证业务办理时间:9:00~11:30,13:30~16:30
注意:进入领事馆时,应出示有效证件,经保安确定后方可进入。这是为了防止恐怖袭击及非法进入,确保领事馆安全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虽有些不便,但请予以积极配合。
领事区域: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

五、韩国驻成都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下南大街6号天府绿洲大厦19楼
电话:028-86165800
传真:028-86165789
电子邮件:chengdu@mofat.go.kr
领事区域: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
可乘坐成都市1、27、28、110路公共汽车前往。

六、韩国驻西安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33号国际商务中心19层
电话:029-88351001
传真:029-88351002
紧急电话:13892840991
电子邮件:xian@mofat.go.kr
领事区域: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注:户口不在陕甘宁地区,但可以出具在该地长期滞留(居住,就业等)的证明材料时也可以申请签证。
可乘坐西安市14、28、29、34、206、207、210、211、212、217、218、219、220、308、312、322、400、402、502、503、512、604、608、700、721路公共汽车前往。
签证申请时间:上午9:00~11:30;发给时间:下午14:00~17:00
注:签证审查所需时间为3~5个工作日。因此,应当在充分的时间内(至少在出国预定日前1周)申请签证。

七、韩国驻香港总领事馆

地址:conaulate general of the republic of korea 5-6/f, far east finance centre, 16 harcourt road, hong kong
电话:0852-25294141;
传真:0852-28613699;
签证处电话:0852-25283666;
办公时间:9:00~12:30,14:00~17:30(周一至周五)
签证处工作时间:9:30~12:00,14:00~16:00(周一至周五)
紧急电话(假期和非工作时间):
事故:94698355
护照:91557204
签证:92623561
其他事宜:91557254
电子邮箱:info@korea.org.hk
领事区域:香港、澳门
温馨提示:本站签证产品发票由“深圳市海外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疑难问题解答请致电:400-668-8552
  • 深圳市海外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www.hwxvisa.com
    【全国免费服务电话】40066-88552.
    【签证机票咨询电话】13923807886.
    美国分部地址:18558 Gale Ave. #210,City of Industry, CA-91748
    深圳总部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黄阁路天安数码城1期A1204-1
    航协资质代码:ZN22111号粤ICP备18088357号-1